6月 17, 2009

說實在

沒錯,就是要說實在的,有太多雜事在干擾著自己,其實研究生這個頭銜並不好用,說穿了不能再把自己當作學生看待,也不能再讓學校的事情來打亂自己的腳步,我可以作一個很好的...很好用的研究生,也可以選擇不作,作藝術家嗎?

把藝術家當一份職業來作,就連像公務員型的藝術家,每天上班八小時也不過分吧!這樣換算一下一週少說得拿40小時來作藝術家該做的事,才有資格自稱我是"XX家"吧!如果真把它當職業來作,會沒有收入嗎?我想一定會有的,厭倦了每週花10小時當小學老師、花20小時當研究生的日子了。

如果一週以藝術家自居來工作40小時,還沒什麼成就的話,我想我應該不適合當藝術家。神哪!請讓我在我個展以前,至少能當個公務員般的藝術家吧!

8x136=1088小時

我還有1088小時的工作時間來完成我的個展,加油!

就看11月了!

1 則留言:

  1. 一天工作至少8個小時的藝術家,
    用"公務員"來形容我覺得不太適合耶。
    雖然包含教師在內,公務員有很多種
    可是藝術家和公務員就是不太搭阿...
    (最近我對台鐵的一些車長很感冒)

    所以,與其說是公務員般的藝術家,
    到不如就稱為[職業藝術家]吧
    或者,我們的狀況
    更正確的說是[無薪職業藝術家]

    哀,我就是覺得大學的時候花了很多時間在雜事上,所以才想繼續讀研究所,希望可以好好創作。
    但看來,進入國北,雜事還是免不了。
    話說,女排的學妹甚至還問我上了研究所會不會歸隊咧(我可從來沒有這種打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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